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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1、《勞動合同法》出台的目的是什麼?
2、《勞動合同法》的適用範圍是哪些?
3、勞動者的範圍包含哪些人群?
4、勞動關係建立的判斷要素是什麼?
5、用人單位如何確保在不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前提下了解勞動者的個人資料?
6、用人單位如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有哪些憑證可判定雙方已建立勞動關係?
7、用人單位如未及時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需承擔哪些後果?
8、如勞動者不及時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如何處理?
9、如何理解簽訂勞動合同需遵循的幾個原則?
10、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相關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時,需要經過哪些民主程序? 如企業有成立工會,有哪些程序是需要經過工會的?
11、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2、如何理解勞動合同的生效日期?
13、用工管理台賬的內容包括哪些? 如不及時建立用工管理台賬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14、如何理解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的告知義務?
15、如何理解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限要求?
16、錄用通知書的效力是怎樣的? 用人單位如發出錄用通知書,但後續決定不錄用,需要承擔哪些後果?
17、哪些情形下用人單位需要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需承擔哪些後果?
18、勞動合同的類型有哪些?
19、哪些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20、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有哪些? 具體每一項該怎麼理解?
21、勞動合同的「補簽」和「倒簽」的區別?
22、試用期的期限及工資該如何約定?
23、用人單位可否與勞動者協商延長試用期?
24、多次入職同一家公司、集團內部調動能否再約定試用期?
25、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需承擔哪些後果?
趙律師 Sharon Zhao
ER Club資深顧問及法律顧問
趙律師從事勞動法領域的法律事務,已從事專職勞動法執業律師十年;具有高級勞動關係協調師和中級人力資源管理師等職業資格,擁有十年人力資源管理經驗及二十多年員工關係管理顧問經驗,為多家國內製造業、服務業及國際性的機構提供員工關係管理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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