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份聘書、僱傭合約、員工手冊、離職承諾書以至和解協議,本質上都是一份「合約」。人力資源人員每日都在訂立、修改和終結合約,卻未必時刻察覺當中的法律風險。本課程不從抽象的法律理論入手,而是由一個貼身的人力資源情景出發——由請人、簽約、爭議到離職——讓學員在熟悉的處境中認識合約法。
課程以「一位經理的入職到離職」為貫穿全課的主線:公司出 offer 是否已受約束?「酌情花紅」有幾大保護?發現員工履歷造假可否解約?「兩年內離職賠 20 萬」的培訓費條款告得入嗎?每一個問題,都對應合約法的一根支柱——成立、條款與解釋、無效因素、終結、補救。學員帶走的不是一堆法律名詞,而是「遇到呢個情況,應該點睇、點做」。
課程以廣東話講授,教材為中文,並以互動個案及即場討論進行。導師為香港執業律師,具豐富商業糾紛及法律培訓經驗;課堂會引用香港終審法院及上訴法院的權威案例,惟以貼近人力資源實務的方式講解,學員無須具備法律背景。
完成本課程後,學員將能夠:
• 判斷一封聘書、一個口頭或 WhatsApp offer 在何時已具法律約束力,避免「講咗當簽咗」的招聘風險。
• 分辨「合約條款」與「純政策/指引」,看清「酌情」、員工手冊、口頭承諾各有多大法律效力。
• 面對員工履歷造假或招聘誤導時,知道合約是否仍然有效、可否解約追討,以及何時應尋求法律意見。
• 分清合約「合法結束」(履行、協議、無法履行)與「違約」——因為兩者的賠償後果截然不同。
• 判斷常見的賠償、培訓費綁約及罰則條款是否有效,並認識金錢賠償以外的補救(實際履行、強制令)。
• 把以上原則套用於日常人力資源文件——聘書、手冊、承諾書、和解協議——及早識別並化解合約風險。
本課程專為人力資源專業人員而設,以「逐條條款」的方式,深入剖析一份香港僱傭合約的核心條款及其法律含義。課程的重點不在於一般僱傭法概論,而在於讓人力資源人員理解每一條條款「寫了甚麼、法律上代表甚麼、以及實際上能否執行」。
僱傭合約既是普通法下的合約,亦受《僱傭條例》(第 57 章)等法例規管——條例訂立了不可以合約凌駕的最低保障(第 70 條)。課程以通知期與終止條款這一重點單元為核心,並深入講解限制性契諾、知識產權條款、薪酬與獎酬條款,以及其他常見條款,逐一說明其起草要點與潛在陷阱。
課程特設一節深入的「通知期與終止條款」,處理人力資源人員日常最常遇到、卻往往一知半解的細節——例如通知期可否豁免、代通知金如何計算、僱主與僱員的通知期可否不同等。課程亦新增「知識產權條款」一節,填補一般僱傭合約培訓的空白。內容以香港法例條文及近期案例為據,並輔以實務情景討論。導師為香港執業律師,具豐富僱傭爭議及法律培訓經驗。
完成本課程後,學員將能夠:
• 理解僱傭合約作為「合約 + 《僱傭條例》最低保障」的雙重性質,並知道哪些條款會因抵觸第 70 條而無效。
• 全面掌握通知期條款的細節:法定最低通知期、試用期規則、代通知金的計算、通知期可否豁免或「買斷」,以及僱主與僱員可否訂立不同的通知期。
• 起草及審視限制性契諾(不競爭、不招攬、保密),了解其可執行性的關鍵——正當商業利益與合理性,並認識近期香港案例的啟示。
• 認識僱傭關係中知識產權的歸屬(《版權條例》第 528 章、《專利條例》第 514 章),及為何仍需一條明確的知識產權轉讓條款(包括放棄精神權利)。
• 理解薪酬、酌情花紅、股份期權及扣薪等條款的法律界線——例如酌情花紅仍須合理行使,以及扣薪條款受第 32 條限制。



